9月22日,安徽淮北市人民政府征集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应用示范案例。
新型储能。聚焦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备电侧等储能领域,围绕发电站+储能、电网+储能、工业园区+储能、信息通信+储能、交通+储能、共享储能等场景,征集独立储能电站、共享储能电站、虚拟电厂、充电设施(换电站)、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制储加氢一体站等储能应用示范案例。
原文如下:
关于征集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应用示范案例的通知
濉溪县、三区工信局(科技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强化示范引领,精准服务企业,推动我市光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应用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1. 先进光伏。聚焦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农业、信息通信等领域,围绕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建筑、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通信、光伏+园区等场景,征集工业绿色微电网、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光伏建筑一体化、近零碳建筑、“光储直柔”等光伏发电应用示范案例。
2. 新型储能。聚焦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备电侧等储能领域,围绕发电站+储能、电网+储能、工业园区+储能、信息通信+储能、交通+储能、共享储能等场景,征集独立储能电站、共享储能电站、虚拟电厂、充电设施(换电站)、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制储加氢一体站等储能应用示范案例。
3. 其他包含先进光伏或新型储能的应用示范案例。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主体为业主单位、所在园区、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但同一个案例不得以不同主体多次申报。
2. 集中式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10MW,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1MW,建筑领域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0.1MW;电化学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500kWh。采用光储融合技术的案例不受此限制。
3. 申报案例所属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应不低于100万元(含项目设计、建设、设备购置等费用)。
4. 申报案例应在安徽省内组织实施,具有自主创新、可持续运营等创新模式,具备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引领的特点。
5. 申报案例所属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以来竣工并稳定运行,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组织推荐
1. 企业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申报主体填写申报表电子版(附件)、盖章扫描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县区汇总上报到市工信局电子信息科。
2. 组织推荐。市工信局适时组织开展应用示范案例的现场审核、择优推荐等工作,符合申报要求优先推荐省典型应用示范案例库。
四、推广应用
1. 落实《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应用示范类奖补政策时,优先从入库案例中遴选申报。
2. 通过举办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推广现场会等,促进光储产业上下游对接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
2025年9月 22日